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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离婚后判决如何执行?

此文章帮助了120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司法实践则兼采列举主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可判决离婚:

1、婚后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2、一方确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者;

3、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夫妻关系确已恶化的;

4、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的;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5、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6、一方不务正业,好逸恶劳,沾染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致使夫妻关系恶化的;

7、一方虐待、遗弃对方,经教育不改,对方不谅解的;

8、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经调解无效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经调解和好无效的;

10、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打骂,互不谅解,无法共同生活,经调解和好无效的;

11、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的。

二、离婚后的判决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

1、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

3、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以上是关于“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以及“离婚后判决如何执行”的有关离婚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解决离婚纠纷能有所帮助。事实上,婚姻的基础主要是爱情,因此,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婚姻离与不离的主要标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尚未破裂,夫妻关系尚可维持,应当不准离婚。但是,婚姻的基础不仅是爱情,故感情破裂不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如果您对离婚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达到您的诉讼目的。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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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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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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