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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登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拒绝亲子鉴定的怎么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61人  作者:合肥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父母出资登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当前买房对于普通小年轻来说并不容易,婚房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十分普遍。这样,在离婚时关于房产的争议就十分复杂。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也是倾注全部积蓄,考虑到如果离婚对方将分得房屋一半所有权,许多人表示心理上难以接受。而且现代人离婚再婚的频率又很高,难怪父母们由此担心。

对此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门做了规定,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予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二、拒绝亲子鉴定的怎么认定

当前,亲子鉴定技术越来越成熟,亲子鉴定在处理婚姻家庭内案件中也越来越常见,属于亲子关系诉讼。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谁也没有权利逼他做此类签订。面对这种情况,法院要如何做出判决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意见认为,对亲子关系推定认定的规定符合社会常理,且便于实践操作。

合肥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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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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