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证王鸥未婚单身
据参考消息报道,10日凌晨,《余罪》“大嫂”徐冬冬连发几条微博,暗讽王鸥:“jian不是第一次jian了,三都不是第一次三了,还差这一次吗”。
11月10日晚,王鸥闺蜜斯那曲措通过微博发声,怒斥“大嫂”徐冬冬蹭热度,她写道:“深深的感受到了女明星是娱乐圈的弱势群体,有些人找存在感,有本事自己红啊,蹭热度!”“那些找存在感,蹭热度的,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正面维护王鸥。
同时,她更澄清王鸥未婚单身,她写道:“王鸥十年了,她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从最小的角色熬了十年到今天的女一,冷暖自知。所以请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收起你的脏心眼子!说句不客气的话,王鸥未婚,单身,怎么会趟这滩浑水。”
“单身证明”的用途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据统计,证明用途达58种,包括“未婚人给小孩报户口”、“征婚”、“大学生创业贷款”、“单位政审”、“收养小孩”、“办保险”、“入职登记”、“到外地办暂住证”、“出家人登记”、“移民”等等。
还有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透露,碰到过一些家长希望核实孩子恋爱对象是否单身,而要求其开具单身证明的。不少婚介机构为防止“婚骗”和别有用心者,也要求来征婚的男女必须出示单身证明。
尽管用途五花八门,不过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办理单身证明的主要用途是为了买房和贷款。从申请廉租房、经适房到房屋买卖、房产抵押、购房贷款、产权证变更、房产除名……都离不开证明。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具的单身证明中,超过八成以上都和“房子”有关。
去年9月,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但生活中,“单身证明”的用途还颇为广泛。有关部门不开证明,固然是为了解决老百姓办证多、办证难的问题,但这种做法在过渡时期很可能会给群众带来新的麻烦。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避免“政策真空”给群众带来更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