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次鉴定拒认亲子
离婚男子三次亲子鉴定拒认亲子,奇葩行为引发网友关注。
中国青年网消息,因婚后聚少离多,夫妻闹离婚,丈夫对孩子是不是亲生的起了疑心,两次亲子鉴定后仍不愿接受。离婚后,前妻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广州从化法院近日一审支持了部分诉请。二审阶段,这名父亲再次提出亲子鉴定,拿到结果后竟又不买账,广州中院对其主张不予采纳。
据法院介绍,40岁出头的高某因长期外出做生意,婚后与妻子李某聚少离多,缺乏沟通和信任,彼此相互猜疑,致使夫妻感情不和。2012年、2013年,高某两次起诉至肇庆市某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高某在离婚诉讼中就曾怀疑11岁的孩子小林是李某与他人所生,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二、亲子鉴定法律效力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
亲子鉴定可以作为法庭证据,以证明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但是法庭适用的亲子鉴定报告必须来自制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批才能做亲子鉴定”,民间私人的亲子鉴定法庭可以不采纳。
此外,拒不做亲子鉴定了,法院可以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该法院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高某与孩子小林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2012年9月和2013年1月,该鉴定中心两次对高某和儿子小林的关系进行亲子鉴定,肇庆市某法院依据鉴定结果,确认小林是高某的儿子,并判决离婚后小林由李某抚养,高某从2014年1月1日起于每月支付小林的抚养费668元给李某,直至小林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小林十八周岁之前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由高某和李某凭发票各承担一半。
三、抚养费可强制执行
对于法院判决,原被告都必须遵守和执行。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但就抚养费纠纷而言,上诉不影响原判决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律师提醒:
1、强制执行需权利人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义务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作为民事主体,其也有选择放弃该民事权利、不申请执行的权力。互负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不能作为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
2、申请执行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最后一日起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