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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怎样的,老年人再婚需公证吗?

此文章帮助了90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老年人再婚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再婚后又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的问题。《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财产,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一)对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

夫妻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种形式,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既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产生。

《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此,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未婚夫妻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二、老年人再婚需婚前财产公证吗

《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由此看来,婚姻自由既包含了年轻人的结婚自由,也包括老年人的再婚自由。然而现实生活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是,丧偶或者离异的老人不在少数,而老年人再婚则障碍多、阻力大。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产的归属问题造成了老年人的再婚障碍,解决好老年人的财产归属问题,是解决老年人再婚自由的关键。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可以减少婚姻中发生的纠纷。老年人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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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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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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