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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67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我国《婚姻法》调整范围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一方死亡或者夫妻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双方约定的外,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处分,必须征得其配偶的同意。

二、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其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由双方协议处理就是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通过协商解决。在离婚诉讼中,双方也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也可以在诉讼外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双方最好是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约定。法律之所以规定首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

(二)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是指不得因财产的分割而损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是指尽量满足女方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子女的合理要求。

(三)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

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采取的是家庭承包的方式,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均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双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合法权益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上文就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的处理方法的简单介绍。虽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由于夫妻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不同等原因,往往在分割时有所倾斜。因此我们建议,您在面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这类情况时,最好能够请专业的律师代您处理。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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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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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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