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无权出租是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017年12月18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案情简介:无权出租是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由于A公司原已向产权人承租系争房屋,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陈某去世后,根据李某陈一的要求,A公司李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同时约定,李某为该房屋的代理人,陈二陈三以起诉的形式对李某的代理行为不予追认,李某仅为陈一的代理人,现陈二陈三均未提供李某A公司间租赁合同严重损害继承人权益的充分证据A公司因本次诉讼在诉讼期间于2015430日前搬离系争房屋,李某A公司间租赁合同已解除,故陈二陈三要求确认李某A公司间租赁合同无效,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陈二陈三如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依据物权法之相关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出租行为系为物设定债的关系,不发生物权的移转,并非(物权)处分行为,因此,陈一未经陈二陈三同意对外出租房屋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法院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于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作出判决:一、驳回陈二的诉讼请求;二、驳回陈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50元,减半收取计825元,由陈二负担412.50元,陈三负担412.50元。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本案的房屋租赁关系

李某A公司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作为房屋的代理人与A公司建立租赁关系,诉讼中李某陈述其受陈一的委托而行使代理权,陈一对此予以认可,因此,李某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陈一;依据已查明之事实,陈某的法定继承人有陈二陈一陈三,因此,陈一将未分割的遗产对外出租,系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对共有物设定了债的负担。本院认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此,无权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无权出租是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介绍,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姜世明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姜世明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姜世明律师
姜世明律师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公司上市 合伙加盟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