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指被继承人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人的行为。如果受遗赠方不接受,那受遗赠方该如何放弃受遗赠权呢?遗赠与遗嘱继承之前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受遗赠方如何放弃受遗赠权
被继承人通过指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嘱的权利,法律是允许的。
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是,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必须在《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在日常生活中,受遗赠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明白地表示出来,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期限,那么遗赠的财产总处于一种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
此外,受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以上就是对受遗赠方如何放弃受遗赠权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不管是遗赠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订立遗嘱。实践中,经常会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最后导致遗产只能法定继承。因此,如果要订立遗嘱,最好是事先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或找律师帮忙订立,这样能够防止遗嘱无效,使得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意愿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