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中止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一经订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双发当事人均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自行中止:
(1)扶养人因丧失抚养能力或搬迁、定居他乡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
(2)扶养人限于遗赠人死亡的;
(3)遗赠人有了法定继承人能尽赡养义务的。
上列三种情况,都不是由于扶养人的过错而造成违约,所以,遗赠人应根据扶养人所尽义务的具体情况酌情予以补偿。原订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废止。
二、遗赠扶养协议怎样订立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特殊形式,因此,一般民事合同的签订程序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程序也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可以是遗赠人向扶养人(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其他组织因为不便履行义务,所以继承法没有列入)提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建议和条款。
承诺则是抚养人接受遗赠人的要约,或者遗赠人接受扶养人的要约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互利、互助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该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磋商,达成协议,然后形成文字。以书面形式订立,如能经过公证则更好。
限于农村的实际情况,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外界因素足以威胁协议难以执行的情况,又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作证的话,亦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中应载明遗赠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抚养人提供扶养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双方当事人都应在协议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协议生效的时间)。协议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亦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任何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