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需缴税吗
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该纳税吗? 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发布的《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事人依据法律文书获得的利息,虽然不是直接从上述储蓄机构获得的,但人民法院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已经参照了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此,当事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应视为从储蓄机构获得的利息。当事人在获得利息后,应当依据对存款利息征税的规定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就是逃税行为。
二.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