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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需缴税吗,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此文章帮助了553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需缴税吗

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该纳税吗? 债权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发布的《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事人依据法律文书获得的利息,虽然不是直接从上述储蓄机构获得的,但人民法院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已经参照了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此,当事人依法律文书所得利息应视为从储蓄机构获得的利息。当事人在获得利息后,应当依据对存款利息征税的规定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就是逃税行为。

二.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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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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