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要求有哪些,债务人的无效行为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91人 作者:天津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撤销权的行使要求
(1)必须由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2)可撤销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二、债务人的无效行为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天津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去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而合同纠纷则可能会出现可以向多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因此,原告要注意选择方便自己行使权利的法院起诉,被告就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必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为自己争取更多地时间,但注意一定要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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