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去年从一个老板手中包了一个包工包料的油漆活,去年年底他付我百分之七十,并立下字据写明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于今年六月份付清,但直到现在工程已完工,尾款还未给付我,我多次催讨他都以各种理由拒付,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追讨工程欠款?
您好,对于追讨工程欠款,有两种方式,一是留置权,二是优先受偿权。
对于留置权的行使要在工程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时候,每一次设计上的变更和进度款的拖欠或延后支付,都必须要求对方签证,自签证日起一定期限(这个法定期限是14天)支付的 ,应当马上停工,准备起诉。
或者应当约见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面谈,明确提供支付担保或抵押的,可以开工继续建设,否则坚决将工程留置。
必要时候应当请法院进行查封。 对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向法庭申请,在报竣验收后应当马上向对方发结算明晰,先让对方确认可以确认的部分,对于有争议的,应当在结算明细最后注明。
收到结算报告后14日内未进行结算的 ,可以起诉。
应当于结算报告发出10天后即着手准备诉讼。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