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欠我26000元钱,到现在也不还,我多次跟他协商催缴,他不但不还,还胡搅蛮缠要我提供相关证据,我要起诉他,想请问一下律师,我该如何打债权债务官司,打这种官司的话我需注意哪些方面?
您好,首先,要确认您的债权债务纠纷属于哪种债务关系。
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
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
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
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这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注意诉讼诉讼时效。在债务纠纷案件中,诉讼时效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
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效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