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现在要做生意急需一笔钱,需要向朋友借。不过对方要求我要有保证人才行,我现在想问一下对于保证人来说,主体资格上有没有什么要求?能否解释下。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债权债务关系中,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证》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
二、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证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还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范围比较广泛,但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即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以属于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
因此,不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