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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合同可能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咨询时间:2013-03-01
免费咨询债权债务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你好,律师。现在我借给了一个人十万元钱,我害怕对方将来的时候无法还我,于是我向对方提出要求担保,我想问一下担保合同可能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能否解释下?

文道全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合同可能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这个问题。

一、主体原因: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标的原因: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担保。

担保法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无效。

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三、特别情形:如违反《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的担保。

如果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是由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作出的,该担保合同无效。

此乃强制性规范。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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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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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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