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我开发的一个计算机软件还没有拿去登记,一个同事偷开我电脑,盗走了我的软件,然后拿去申请著作权登记了!请问他这是不是侵犯我的著作权了?我可以要求他承担哪些责任?
您好,您的问题由我来帮您解答!这是典型的著作权侵权问题,首先,关于您同事的行为是不是侵犯著作权,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主要有: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而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作品。
(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登记。
(3)未经合作者酌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发表或者登记。
(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作品。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许可,复制或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
(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及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公众发行、出租其软件的复制品。
(8)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软件权利许可或转让事宜。
(9)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及其合法受让者同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您同事的行为确实侵犯了您的软件著作权!
其次,关于侵犯软件著作权后应承担的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您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要求他承担责任!如果您对回答不满意或者还有其他问题,都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