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50%的股东,设计出来的作品,著作权归谁,属于职务作品吗?只领取过分红,其他什么都没有领取过。也没有劳动合同什么的。属于景园园林设计,已经有三四个项目获得国家认可的奖项。公司另一股东拥有50%的股权独霸公司,让我不参与经营,一直把公司账目做亏,要我负担各种费用。公司接来的项目他转到其他地方去。
就你提出的著作权问题作出解答:
首先,什么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下列两种情况,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自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的方式使用改作品,这里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并非该公司职工,所以你的作品不属于职务作品。
其次,职务作品著作权归谁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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